支可大(),弟支可信、 生平 隆慶元年(1567年)丁卯科應天鄉試第十名舉人,嚴侍下。民籍,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,二十七年(1599年)明神宗派遣宦官陳奉前往湖廣開礦稅課,激發民變,二甲第一名進士。九年(1581年)五月升廣東提學副使。升員外郎,授禮部主事,母李氏。冠帶生員。二十九年(1601年)四月被革職閑住,分守南昌,明朝政治人物。支可教。 参考文献 隆慶元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 K 崑山人 明朝傳臚 明朝禮部主事 明朝禮部員外郎 明朝廣東按察司副使 明朝浙江按察司副使 明朝江西布政使司參政 明朝應天府府丞 明朝湖廣巡撫二十五年(1597年)升湖廣巡撫,二十四年(1596年)十月升應天府府丞,字有功,二十一年(1593年)九月起補浙江提學副使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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